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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08年我校“青年骨干教师出国研修项目”选拔通知

时间: 2008-06-03    来源:人事处
 

  

校内各单位:
   根据我校与国家留学基金管理委员会所签协议,我校将采取1:1配套资助方式推荐选拔青年骨干教师参加2008年“青年骨干教师出国研修项目”。具体安排如下:
    一. 报名时间及地点:
      报名时间:   6月2日-6月6日
      报名地点:   人事处429房间
    二. 申请条件:
    1. 申请人应是我校45岁以下的青年骨干教师,符合《2008年国家留学基金资助出国留学人员选拔简章》(附件1)规定的申请条件(尤其注意:曾经享受国家留学基金资助出国留学的人员,回国后工作须满五年方可再次申请)。
    2. 申请人身心健康,具有研究生学历,原则上在我校教学或科研岗位工作两年以上。申请时原则上须提交国外院校的入学通知书或邀请信,外语水平原则上应达到《2008年国家留学基金资助出国留学外语条件》(附件2)规定的合格标准。
    3. 被推荐教师应具有相当的学术水平和业务能力。优先考虑学校重点学科和省部级以上重点实验室的创新团队成员以及学校扶持的新兴学科的学术骨干。
    三.选派类别及留学期限
    1.访问学者(含博士后):  12个月
    2. 联合培养博士研究生:  12个月
    四. 申报程序:
    1.个人申请并填写《青年骨干教师出国研修项目(1:1配套资助)申请表》(附件3)。
    2.所在单位签署意见后将申请表一式一份交人事处师资管理办公室(行政楼429室),同时将申请表电子版发至szb@swjtu.edu.cn
    3.学校组织专家进行评审,评审结果报主管校长审批。
    五. 资助方式:
学校和国家留学基金委按1:1资金配套方式资助,通过评审的教师须与学校及本人所在单位签订相关协议。
    以上详细事宜可拨打电话87600202咨询。

人   事    处

二○○八年六月二日

附件1: 2008年国家留学基金资助出国留学人员选拔简章.doc

附件2: 2008年国家留学基金资助出国留学外语条件.doc

附件3: 青年骨干教师出国研修项目(1:1配套资助)申请表.xls